2020-02-02 10:02:18
据广州市教育局“穗教督[2012]16号”文件获悉,广州市规范化幼儿园班额规定如下:
1、城市园:
小班(3-4周岁)25人,中班(4-5岁)30人,大班(5-6周岁)35人,混合班30人。
2、乡镇中心园:
小班25人,中班30人,大班35人,混合班30人。
3、农村园:
小班一般25人,中班一般30人,大班一般35人,混合班30人。
注:
1、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。
2、规范化幼儿园的认定——省、市、区(县级市)一级幼儿园:凡被批准为省一级、市一级和区(县级市)一级幼儿园的,原则上可认定为规范化幼儿园。